鲁农(渔政)罚〔2023〕52号
林阳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案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给予林阳如下行政处罚:
利用渔业船舶超载人员,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。(¥4900元)。
处罚决定日期:2023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