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农(渔政)罚〔2023〕53号
高海绪未经批准违章载客案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,给予高海绪如下行政处罚:
未经批准违章载客,罚款人民币柒佰玖拾元整。(¥790元)。
处罚决定日期:2023年9月4日